昏暗的夜、刺眼的车灯、轰鸣的马达声、胜利后的喧嚣……这些原本在电影中才能看见的飙车镜头,如今正频繁出现在深夜的西安,飙车一族超速行驶、大多无牌照,既扰民,又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。
警方微博
南湖边两少女飙车被带回大队处理
昨日上午,交警曲江大队大雁塔中队的一则微博被众多网友关注。“昨晚21点40分左右,中队巡逻民警接指挥中心通知,南湖旁边的曲江池东路上有许多摩托车飙车,我们立即前往,民警首先进行了摄像取证,然后对飙车行为进行了驱赶,最后抓获了两名涉嫌危险驾驶的嫌疑人,居然是两位刚满十八岁的少女,将她们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。”
大雁塔中队副中队长车喜民告诉记者,5月13日21时40分左右,他们接警后前往曲江池东路对飙车的人进行驱赶,回到大队后又第二次接到了报警,民警开着警车再一次驱赶,并全程录像。“他们骑得很快,互相竞速你追我赶,看到警车,他们骑得更快想要逃离,我们跟在一辆摩托车后面进行拍摄,车上是两个年轻女孩,她们从曲江池东路一直骑到芙蓉南路路口才停了下来。”车喜民说,后来民警将两个女孩带回大队作调查,才知道她们刚满18岁,由于当时已经是凌晨,便扣下了摩托车和证件后让女孩先回家,然后再做处理。
视频抓拍
看见警车三四十名飙车族加速逃离
在曲江大队,记者观看了民警当时拍下的视频。画面上可以看到,曲江池东路上警车缓慢开着,路面上不时有几辆私家车经过此处,路的两边聚集着成群的飙车族,每隔几秒钟就有几辆摩托车闪着炫目的灯光呼啸而过,快速地超过了警车,有的还在大秀车技,玩起了急停漂移,甚至还有在路面上逆行的摩托车。这时,画面远处出现了一辆摩托车,直冲警车开过来,由于车速太快,驾车的男孩急忙躲闪,差一点就撞上了警车,让人捏了一把冷汗。
警车继续向前开,一大批飙车族看到警车都马上逃离,三四十辆摩托车几乎将宽阔的马路占满,发出巨大的轰鸣声,场面相当“震撼”,十几秒钟的工夫就穿过了曲江池东路与北路的红绿灯,全都不见了人影。警车只能“跟踪”最后一辆摩托车。到了芙蓉南路路口,驾车女孩不慎摔倒,交警才将她们控制住。两个女孩还在大声辩解“我们没飙车!”
市民声音
飙车族别用自己的生命去扰民
据曲江大队交警介绍,几年前,曲江的路段上就出现了一批飙车族,他们大多都在18~25岁之间,男性居多,未成年人也占有一定比例。热衷飙车的青少年大多经济情况相对较好,飙车时往往不戴安全帽,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。
交警介绍,他们通常都是三五成群地骑着摩托车,开着震耳的音响,选择在夜深人静时飙车。大多没有车牌,且不走繁华和设有监控录像的路段。例如曲江池东路、西路、雁南五路、寒窑路等。
据了解,飙车族所骑的摩托车都价值不菲,花四五千元买来后,再改装成大功率排量,往往花费上万元。改装后的摩托车轻易就能飙至每小时百公里以上。
夏天是飙车族最为活跃的季节,他们除了让其他正常驾驶者胆战心惊外,还在深夜扮演着“美梦杀手”的角色,巨大的噪音让市民很厌恶。住在曲江的刘女士说,最近每到晚上9点以后,马路上就有人开始飙车,一晚上来来回回20多趟,巨大的噪音吵得人无法入睡,连窗户也不敢开,经常持续到凌晨两三点。“这简直是用生命在扰民!”刘女士说。
查处困难
没有监控 交警扮演“被动”角色
车喜民告诉记者,曲江大队对于飙车现象一直都大力查处,但在工作中往往扮演“被动”角色。“飙车族都很警惕,见到交警就跑,按照有关规定,出于对驾驶人的人身安全考虑,执勤民警不能对加速通过检查点的车辆进行围追堵截,只能通过摄像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并日后处理,抓住他们的几率很低,所以我们很‘被动’,往往是接到市民报警,我们就前去驱散,很难找到一个根治的办法。”车喜民说,另外一个就是取证难,飙车族选择的地方通常没有监控设备,而现有技术水平难以捕捉到证据,非常尴尬。
针对曲江池东路飙车族频繁出没的问题,曲江大队也在想对策解决,目前已联系了市政部门,打算在路面上加装减速带,以破坏飙车的条件。
飙车属“危险驾驶罪”
等同于醉驾
2011年,我国刑法新增了“危险驾驶罪”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,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,设定“危险驾驶罪”,将醉酒驾驶机动车、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。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,并处罚金。
危险驾驶罪,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,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。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。(一)追逐竞驶。一般来说,追逐竞驶,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、超速行驶,随意追逐、超越其他车辆,频繁、突然并线,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。(二)醉酒驾驶。醉酒驾驶,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。
飙车事实上属于危险驾驶罪,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,全国多地都有因飙车事故而被判危险驾驶罪的案件。
本组稿件由记者 袁玥采写
(原标题:数十人南湖边飙车有两人竟是花季少女)